上海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04A01型列车车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沪发改城[2021]3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上海市轨道交通3/4号线信号系统更新改造工程04A01型列车车辆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改造车辆数量: 本工程车辆改造范围为上海轨道交通3/4号线增购的28列既有列车(以下简称3/4号线既有列车),详见下表: 既有车型(列车号) 数量(列) 编组(节) 投运时间(年) 04A01(401#-428#) 28列 6节 2005年 2.2改造内容 本项目中标人为车辆改造的总承包方,负责与本车辆改造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接口工作,中标人须保证交付的经改造的车辆及其设备和材料完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需求,其中ATC信号设备由招标方的ATC信号供应商提供,ATC信号系统供货范围以外的其它所有设备物料均由投标方提供。中标人须应按照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改造28列既有列车,使其可在3/4号线信号系统升级后,列车能安全、正常地运营在上海轨道交通3/4号线(以下简称3/4号线)线路上,完全适应上海地区的环境条件、气候条件,完全满足3/4号线线路条件(地面线路、高架线路及地下隧道线路)、供电条件、限界条件以及通信信号条件。 具体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车载ATC信号系统改造; 2)既有车载信号系统拆除; 3)新车载信号系统安装; 4)新旧信号系统倒接功能改造; 5)准全自动驾驶(DTO)功能改造; 6)车门功能改造; 7)司机室侧门监控功能; 8)自动折返功能; 9)车辆控制电路相关配套改造; 10)列车控制系统匹配信号接口改造; 11)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地面调看功能改造; 12)车辆视频录像存储功能改造; 13)乘客信息系统功能改造。 2.3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完成全部28列既有列车的改造,改造地址:招标方指定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制造厂或具备车辆大修能力的厂家; 3.2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的相关技术、质量、性能保证、售后服务等负责,并且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无质量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改造或架大修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 3)符合资格要求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1年11月15日-11月2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至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现金或二维码方式支付。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31001550400055646341 5. 招标文件的提疑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23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打印形式用传真和E-mail对招标文件中的不清楚之处提出疑问,招标人将视提出疑问的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召开,招标人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拾 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9:30:00时(北京时间) 7.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9:30:00时(北京时间) 7.3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1号会议室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 7.6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到达现场时须出示“随申码”(确保核验状态为绿色)、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7.7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7.9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海地铁电子商务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