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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蓉高速铁路黄桥站站型、站房规模及交通集疏运体系研究招标

2021-04-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32
本文摘要:沪渝蓉高速铁路黄桥站站型、站房规模及交通集疏运体系研究招标
沪渝蓉高速铁路黄桥站站型、站房规模及交通集疏运体系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目前沪渝蓉高速铁路已召开可研鉴修会议,工可待批复。沪渝蓉高速铁路规划在泰州泰兴市内设置一处黄桥站,现开展沪渝蓉高速铁路黄桥站站型、站房规模及交通集疏运体系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咨询单位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名称:
沪渝蓉高速铁路黄桥站站型、站房规模及交通集疏运体系研究项目
2、项目概况:
沪渝蓉高速铁路线路起自上海,向西经苏州(太仓)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进入安徽省滁州市,终至合肥市。黄桥站作为泰兴市境内唯一的高铁客运站,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需对黄桥站开展规模提升等相关工作,以满足站区客流需求,适应站区发展要求。同时,为构建与片区高铁站址调整相匹配、泰兴主城良好衔接的路网体系,形成全面兼顾、工程实施性强、集疏运便捷的骨架路网方案,需对黄桥站区周边路网进行规划研究,以服务组团联系、带动沿线片区开发,实现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的顺畅转换,充分满足高铁站的交通集散需求。
3、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1)完成黄桥站站房规模提升报告,测算铁路旅客站房建筑面积以及商业开发面积,规划合理的黄桥站站房规模,初步测算投资金额。
(2)完成黄桥站周边路网规划报告,包含对现状泰兴市上位规划的梳理,分析黄桥站区周边路网,预测黄桥站需求,明确片区定位,提出站区范围内路网规划情况并分析其交通组织。
(3)配合完成项目评审相关工作。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款的20% ;(2)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0%;(3)研究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5、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及以上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2019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其他资格条件: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备案专业至少有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改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谈判,在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泰兴市汽车客运站九楼9810获取招标文件。
7、本工程为资格后审。
8、响应性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8日15时00分前递交至泰兴市汽车客运站九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10、谈判时间:2021年4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兴市汽车客运站九楼会议室
11、建设单位: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圆
联系电话:18061080123
13、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836118455@qq.com)。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 3 个时招标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 3 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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