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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湛高铁阳江市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1-01-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19
本文摘要:新建广湛高铁阳江市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江市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已由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19〕136号)批准建设,以《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192号)批复初步设计,本招标项目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州至湛江客运专线阳江段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的规定,由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江市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实施主体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江市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江市段“三电”及管线迁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江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新建广州(不含)至湛江北(含),新设佛山、新干线机场站、新兴南站、阳春东站、阳江北站、马踏站、茂名南站、吴川站、湛江北站9个车站,预留湛江东站、阳西站。广州枢纽新建联络线等工程。新建湛江北动车所。正线线路长407.002km(广湛正线398.161 km、湛海正线8.841km),运营长度397.440km。

2.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影响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江市段)铁路正线、联络线和相关站房工程建设及运营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电力、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电气设施及石油和天然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施的迁改;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上述迁改引起的房屋拆迁、征地、临时用地等,以及包括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不含道路改移、取弃土场、梁场等临时设施引起的迁改工程。

2.5招标范围:为满足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江段)正线D1K158+361~DK289+360以及阳江北站等相关工程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电力、通信、给排水、石油、天然气管道等线路和设施的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2.5.1.地面、地下的通信、有线电视、广播、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迁改;

2.5.2.地面、地下的电力线路及相关设施迁改;

2.5.3.地面、地下的燃气(油)管道、给水管道、排(污)水管道迁改;

2.5.4.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可能引起的征地拆迁、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5.5.“三电”及管线迁改其他相关工作;

2.6工程暂定最高投标限价:43710.9735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

总工期: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勘察设计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后 4 个月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

施工工期:建安工程施工须在20个月内完成(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2年 12月31日,需同步配合土建施工单位的节点施工要求)。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招标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9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2.10本项目前期咨询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3.3.1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三电及管线(至少包含一个专业)迁改工程EPC业绩。

3.3.2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的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违约、违规、违法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5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处于锁定状态,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3.5.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5.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证明时间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4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6  日至2021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详见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投标登记申请表》(二份,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持以下资料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购买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三电及管线(至少包含一个专业)迁改工程EPC业绩证明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的设计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设计业绩证明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或在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专用章)。社保证明时间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投标登记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注:(1)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资料一式一份。

(2)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其他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   月  26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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