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郊铁路一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郊铁路一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邯郸市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郊列车一期工程包含S1线(利用既有邯长线)、S2线(利用既有马磁线)及S3线(利用既有邯济线)三条线。S1(中心城区-武安-涉县)利用邯长铁路开行市郊列车,总长103.2km,拟停靠车站5座,分别为邯郸、武安、磁山、东戌及涉县;S2(中心城区-峰峰-磁山)利用马磁线开行市郊列车,总长60.5km,拟停靠车站7座,分别为邯郸、马头、新坡、彭城、义井、和村及磁山;S3线(中心城区-肥乡-馆陶)利用邯济线开行市郊列车,总长90.1km,拟停靠车站4座,分别为邯郸、肥乡、广平及馆陶。邯郸市郊铁路一期工程主要解决邯郸中心城区与东、西部各县市间短途市郊客流的出行需求,以及为邯钢等重点企业职工提供通勤服务。
2.2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成的1项铁路项目预可研或可研工作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21至2020-04-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报名处持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15 09:30,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1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