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调整申报、推荐制度。
城轨科技奖候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长、副会长单位每次申报不超过5项;
(二)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理事会员单位每次申报不超过3项;
(三)会员单位每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非会员单位不超过1项。
(四)暂不接受个人申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总结2018年首届“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的评奖经验,协会对《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从2019年起,奖励等级调整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现将2019年度“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城轨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要求
城轨科技进步奖是对在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凡符合“城轨科技进步奖”奖励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
“城轨科技进步奖”采取限额申报制度,具体限额要求参照《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附件1)及《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实施细则》(附件2)。
请各单位按照《2019年度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填写《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
二、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项目完成单位需提供申报推荐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经完成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并送至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报送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申报推荐材料如下:(1)纸质版申报推荐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单加封皮,需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2)电子版申报推荐书1份,应包含PDF(申报推荐书全部内容盖章版)和word版(可不含附件)两种格式文件,采用光盘或优盘拷贝与纸质版一并寄出;(3)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4)请各项目完成单位提供一个10分钟内的带有音频解说的PPT材料(材料应包含项目背景、主要创新以及推广应用情况等内容,是整个项目的精髓浓缩)。
申报推荐书中需要盖章/签字处:
1、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在“一、项目基本情况表的对应位置盖公章”;2、项目完成单位在“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部分经济栏”盖公章或财务章;
3、项目第一完成人在“七、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第一完成人签字处签字;
4、项目主要完成人在“八、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中签字;
5、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在“九、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中加盖单位公章;
6、推荐单位在“十、推荐单位审查表及十一、推荐单位意见表”中加盖公章;
7、“十三、附件中应用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公章,成果评价、评审意见等证明材料也要有相应的机构盖章或签字。
推荐单位应按照奖励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专家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确定申报项目是否推荐及推荐等级,并按照要求填写各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审查表和推荐单位意见表,加盖公章后交回奖励办公室。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申报材料请于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至奖励办公室。最终以寄出日邮戳或送达日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需申请专家回避评审工作的,请填写“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专家回避申请表(见附件4),加盖报奖单位公章提交。
2、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网站查阅、下载。
3、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奖励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杜哲
电话:010-83935748 18618115030
传真:010-8393578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五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9层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1906室)
附件:
1、《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
2、《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实施细则
3、《2019年度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
4、《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项目专家回避申请表》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2019年8月30日